胡水清律师,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北大法学院,学士学位,理论功底扎实,执业14年。2015、2017年度被义乌市律协评为“义乌优秀律师”。2017年至今担任浙江法学会浙藉法学家研究会理事。2016年... 详细>>
律师姓名:胡水清律师
电话号码:1375094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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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510027038@qq.com
执业证号:13307200711843548
执业律所: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义乌江滨西路41-43号
案情简介
本案是胡水清律师受指派代理法院审判阶段的法援案件。2019年某日,犯罪嫌疑人A与被害人B一起吃宵夜。次日凌晨,A将B带至A居住房间内,A不顾B的反抗强行将B按倒在床上亲吻B嘴巴、脖子,用手摸B阴部,并脱B的裤子欲强行发生性关系。终因B的强烈反抗而未得逞。事后,B报警。A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在公安阶段,A家人为其委托律师一名;检察院阶段,由A申请法援中心指派了一位律师;起诉到法院后,法律援助中心又指派胡水清律师为其辩护。一个案件,经手了三位律师。
办案经过
到看守所会见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胡律师在仔细询问嫌疑人后发现本案起诉书中遗漏了重要的减轻量刑材料。结束会见后,胡律师同时联系检察院、法院沟通案情,并联系A家人补充提交证据材料。开庭当日,检察官当庭变更量刑意见:由之前的建议判处二年至三年,变更为建议判处一年六个月到二年六个月。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办案感想
律师的责任心与专业性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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