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水清律师,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北大法学院,学士学位,理论功底扎实,执业14年。2015、2017年度被义乌市律协评为“义乌优秀律师”。2017年至今担任浙江法学会浙藉法学家研究会理事。201... 详细>>
律师姓名:胡水清律师
电话号码:13750941927
手机号码:13957908326
邮箱地址:510027038@qq.com
执业证号:13307200711843548
执业律所: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义乌市县前街100—108号
案情简介
前案“侵犯商业秘密罪:近70万,取保,不予起诉”结束前数月,甲公司既已委托律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中列明:要求A赔偿经济损失、各项违约金、竞业补偿金共计961余万元。甲公司提供A入职劳动合同3份、A某年收入59万元和甲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银行流水,作为支持自己仲裁请求的证据。
案件结果
最终,仲裁委酌情裁定A某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该案与刑事案件密切相关,甚至刑事案件、该案都不是终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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