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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水清律师   胡水清律师,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北大法学院,学士学位,理论功底扎实,执业14年。2015、2017年度被义乌市律协评为“义乌优秀律师”。2017年至今担任浙江法学会浙藉法学家研究会理事。201...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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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水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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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如何有效解除取保候审?

  导读:在申请取保候审后,一般都会需要解除或者变更取保候审,那么要解除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要如何有效解除取保候审?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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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发生两种情况时,要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一是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取保候审期限界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法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二、怎样解除取保候审

  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然后由办案单位按照如下程序予以办理: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如果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你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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